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利用職務便利,在學校特殊類型招生過程中為考生提供幫助,收受賄賂1000餘萬元。實名認證為“中國人民大學政治系副教授”的“@人大陳偉”對此深有體會:“過去幾屆有的學生考試得十來分二十來分,超級低,正常學生再不用功,六七十分還是可以得的。有人責我苛嚴,原因其實在這裡(招生腐敗)。”(6月6日中國新聞網)
中國人民大學,絕對是中國的一所名牌大學,想不到竟會有考試得十來分二十來分的“低能兒”混跡於其中,令人震驚。而這一切均要拜人大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等人所賜,正是他們的權力運作,讓那些“低能兒”很順利地通過所謂的“自主招生”而圓夢人大。
蔡榮生等巨貪固然可恨,但常言道“一個巴掌拍不響”,沒有考生家長的“慷慨解囊”,他們哪裡能斂財百萬千萬?從這個角度講,對那些通過行賄而混入人大的學生,也應啟動處理程序,若是在校生,可勸其退學;若已參加工作,可追繳人大的畢業證書並建議用人單位除名。
這樣做,一者,可以重塑人大“高校名流”之形象。應該說,以蔡榮生為代表的巨貪對人大形象的損害是相當巨大的,乃至於人們不免對人大開始懷疑起來——這還是堂堂正正的中國名校嗎?還是眾多學子嚮往的神聖殿堂嗎?啟動處理“低能兒”的程序,是一次極好的重塑形象的機會。
二者,可以彰顯高校招生的嚴肅性。高校招生,萬眾矚目,如果打著自主招生的旗號而讓高校招生藏污納垢,無疑有損高校招生的嚴肅性。啟動處理“低能兒”的程序,是去偽存真的自我覺悟與反省。
三者,可以殺一儆百,防止類似招生腐敗的再度發生。有違游戲規則甚至法律的招生腐敗,不應既往不咎,而應既往必究。受賄者雖然付出代價,但對行賄者也不能輕饒,這既是保證規則的公正性和權威性,也是對蠢蠢欲動者的以儆效尤。
啟動處理“低能兒”的程序,摘去那些通過不正當途徑混入人大者的“人大學生”光環,應該說有社會慣例可循的。譬如,近些年來被曝光的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學生,最終會被學校開除,參加工作了的也被用人單位除名。而通過行賄低分進人大的,其性質一點兒不比冒名頂替讀大學者輕。有關部門不妨配合人大做好啟動處理“低能兒”程序的工作,一定要讓某些人為自己的投機行為付出高昂的成本。
文/錢桂林 (原標題:對“低能兒”也應啟動處理程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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